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1-047
- 备注/文号:安全通知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06-02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 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就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应急能力提升年”建设为契机,充分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盛生担任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荣芳任办公室主任,蔡东渠、张建新任副主任,机关党委、地矿处、执法处、森保处、局安办等处室相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2021年“安全生产月”具体工作,综合协调局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微信微博、官方网站等自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二)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专题活动
要紧密结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运用主流媒体、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媒介宣传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精准执法及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畅通隐患举报渠道,梳理并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针对当前汛期,全面排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设立警示标志牌,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汛备汛工作。
(三)开展网上安全知识答题活动
活动月期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厦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7天的安全知识答题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安全知识学习答题活动,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一是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以及开设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诚信体系建设、日常安全”为主要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活动期间,局办公楼一楼大堂及各单位LED大屏幕持续播放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教育片。二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广场、公园、社区、农村等公共场所设置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展示等形式,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各资源所要利用工作巡查之机,开展入村入户安全生产宣传。机关征收处、土地发展中心要利用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在工地、地块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氛围。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等活动
各单位要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五进”活动,积极向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规定,有效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和安全生产知识。重点围绕提升本职安全,组织干部职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及“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重点对地质灾害事故、消防火灾案例、危险化学品进行深入剖析,反思教训,举一反三,把各项案例防范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持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围绕我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深入开展以作业岗位为重点的应急处置演练。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特点,计划于6月上旬,由地矿处牵头,各分局配合,联合相关单位,组织一次多部门的实战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一次相应的实战演练活动。
(七)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属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结合本单位和本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科学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创新宣传方式。各单位要围绕今年活动的主题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要多用、善用、活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工具,提升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效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结合,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行业治乱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专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汛期安全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对应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并注意收集活动中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切实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和总结工作,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报送日常活动信息工作,并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9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
附件: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李政坤 联系电话:2855362 18559757861)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
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3.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4. 创造安全发展环境,喜迎建党百年华诞
5.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6.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忽视
7.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8. 珍爱生命安全,珍惜家人幸福
9. 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1.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2.安全第一要牢记,莫把生命当儿戏
13.我的安全我负责,厦门平安我尽责
14.生命重于泰山,守住安全底线
15.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筑文明幸福家园
16.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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