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1-2019-002
    • 备注/文号:厦规函〔2018〕598号
    • 发布机构:本站
    • 发布日期:2019-12-23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23 20:39

    市法制局:

      贵局《关于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报告的通知》收悉。现将我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送贵局。

      特此致函。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郑涛  电话:5359053)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发﹝2016﹞29号)及《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厦府办﹝2018﹞69号)要求,2018年度,我委制定了《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厦规﹝2018﹞138号),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的情况下,及时根据执法人员变化情况,更新了我委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厦规﹝2018﹞108号),文中对重大行政检查开展前的法制审查工作予以明确。三是进一步完善了针对告知承诺制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了《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监督检查办法》(厦规﹝2018﹞183号)。

      (二)强化投资营商环境改革。一是优化了权责清单的管理。今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改革进程,我委调整了权责清单,并实现了权责清单的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依法公开我委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二是建立了行政许可标准体系。今年,我委建立和完善了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行政许可标准体系,包含了我委共30个小项的行政许可,使标准体系同市级标准体系无缝对接,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不断优化公共服务。

      (三)继续推动“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2018年,我委公布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清单共包含19项我委的行政许可和3项已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即来即办”和“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两种方式,根据行政许可自身特点,实现了主要行政许可项目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开展《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工作。2018年,针对《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工作,我委开展了专家评审工作,明确了修改工作的重点,形成了《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草案稿。

      (二)积极开展《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后评估工作。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要求,《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审批改革的要求,进行评估后重新修订,目前该工作已进行立项。

      (三)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我委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对于同企业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就文件草案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作为草案完善的依据。

      (四)对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经验进行推广。2018年,我委《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将自贸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推广至全市的通知》(厦规﹝2018﹞171号)将原先在自贸区实施的告知承诺制推广至全市范围,并相应制定了《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监督检查办法》(厦规﹝2018﹞183号)明确了告知承诺制项目的监督检查流程。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法律顾问队伍。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制定实施《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根据《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自己的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委三项制度工作的任务,具体开展方法,制度实施的时间安排,组织保障等。

      (二)将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到行政执法工作中。目前,我委已将信用信息的收集渠道拓展到所有行政执法中,在行政许可办理、行政监督检查等环节中,发现不符合诚信要求或违反信用承诺书承诺内容的,严格按照我委信用体系的相关规定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三)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我委在2018年专项培训中,通过邀请市保密局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知识,邀请建筑院专家讲授《从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看技术规范的隐性漏洞》,驻委纪检组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以及邀请法院行政庭法官讲授《行政许可中的法律风险》等课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遵规守纪、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

      (四)按要求开展干部提拔法律考试,宪法宣誓等工作。我委已将干部提拔法律考试和宪法宣誓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拟提拔干部需要进行法律考试和宪法宣誓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试和宣誓。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委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全年,我委完成省人大交办的议案2件,市人大交办的议案54件,省政协交办的提案3件,市政协交办的提案78件,所有交办的议案和提案均已完成办理。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二)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以来,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委共进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1642条,政务信息公示2054条,调查征集78次,发布领导访谈信息4条。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各级法院的良性互动。2018年以来,我委就如何加强依法行政与法院进行了互动,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规范出庭应诉工作,做好应诉工作的行政留痕等记录工作。2018年以来,我委共有行政诉讼6件。

      (二)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截止2018年11月15日,共处理信访302件,办结299件。

      七、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共通过邀请专家进行集中培训等形式学习宪法四次。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于年初即制定了单位学习计划,其中包含了5次集体学法和数次中心组学法以及“七一”集中培训学法、离退休老同志学法、新人培训学法等内容,全方位加强单位法治教育。

      (三)完善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行政纳入晋升考核范围。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努力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我委经过不懈努力,获得了市政府颁发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将于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前后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和干部职工宣传宪法法律知识,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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