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09-01-2025-039
- 发布日期:2025-07-02
厦门市国土空间和交通研究中心(厦门规划展览馆)
询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ZS202505
项目名称:厦门规划展览馆二楼顶棚圆形照明灯改造
采购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我馆因工作需要,现以询价的采购方式来采购厦门规划展览馆二楼顶棚圆形照明灯改造服务,请询价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厦门规划展览馆二楼顶棚圆形照明灯改造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厦门规划展览馆(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询价文件挂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内 ,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四、凡对本文件有疑义的,请以来函、来电、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我馆联系。
采 购 人:厦门市国土空间和交通研究中心(厦门规划展览馆)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50105061
传 真: 0592-5356370
第二章 询价采购文件
一、 报价要求
1、提供设备及服务的单价及相关费用,投标价格均为含税价,并以人民币报价。
2、同一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4、投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招标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5、本次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64723.00 元(含税)。
6、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实际场地进行踏勘(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进行现场踏勘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7、 部分项目报价须在备注栏注明品牌及保修期。
二、报价响应方所需提供的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明。
2、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只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服务的含税报价。
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印件但均需盖公司公章方有效,报价文件正本一份。文件须密封、盖章。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和合同授予
1、在满足采购需求,且同等质量和服务的条件下,采购人以最低总价确定中选供应商。
2、中选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给予确认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3、中选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发出的中选通知后,应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期限要求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价无效界定
报价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的,报价无效:
1、报价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报价书未进行密封、盖章的。
3、授权委托书无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且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
4、报价书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6、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存在相互关联的。
7、未提供厦门规划展览馆现场勘探照片的。
第三章 询价内容
一、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厦门规划展览馆二楼顶棚圆形照明灯改造服务,旨在确保展览馆二楼顶棚圆形照明灯长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服务范围涵盖拆除原有照明灯、改造安装新大中小号照明灯、展厅展品保护等等。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所提供的维保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
1.2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拆除原有圆形软膜灯 |
盏 |
68 |
层高6米,拆除原有灯框架及不锈钢装饰外圈,脚手架、钢管及木施工平台安装搭设(自动扶梯2处高度10米高、沙盘模型9处)。 |
2 |
吊顶内部电线敷设 |
米 |
204 |
层高6米,须爬上吊顶内部更换老化脱皮线缆,从配线接线盒拆除金属软管、重新并接线路。2.5mm*68盏*3线,合计:204米。 |
3 |
二楼展厅顶棚圆形照明灯升级改造(大号) |
盏 |
22 |
改造为圆形直径1100mm定制烤漆装饰框节能护眼LED灯(品牌选择与飞利浦、三雄极光、欧司朗相同等级) |
4 |
二楼展厅顶棚圆形照明灯升级改造(中号) |
盏 |
21 |
改造为圆形直径650mm定制烤漆装饰框节能护眼LED灯(品牌选择与飞利浦、三雄极光、欧司朗相同等级) |
5 |
二楼展厅顶棚圆形照明灯升级改造(小号) |
盏 |
25 |
改造为圆形直径400mm定制烤漆装饰框节能护眼LED灯(品牌选择与飞利浦、三雄极光、欧司朗相同等级) |
6 |
脚手架及模板横梁架子板铺设施工步道 |
处 |
11 |
施工现场搭设安全施工平台,具体用量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上人施工平台层高6米,脚手架、钢管安装搭设,扶梯、部分沙盘长度大于4米,需要部分长条木料及承重型板块,打龙骨支架做为施工平台。(自动扶梯2处高度10米高、沙盘模型9处) |
7 |
涂料修复 |
㎡ |
230 |
在每个拆除区域,清除及铲除脱落涂料层、重新刮腻子、涂刷涂料,灯具安装完成后灯具周围涂刷。(22盏*5㎡=110㎡、21盏*4㎡=84㎡、25盏*1.5㎡=37.5㎡、合计:231.5㎡) |
8 |
二楼展厅展品、沙盘保护 |
㎡ |
100 |
部分沙盘长度大于4米,需要部分长条木料及装饰板块,打龙骨支架保护,防止安装时材料掉落打坏沙盘模型。(自动扶梯2处高度10米高、沙盘模型9处) |
9 |
安全文明施工围挡 |
㎡ |
32 |
(8米*2米)*2组=32㎡ |
10 |
地面保护 |
㎡ |
200 |
地面护膜含辅材(加厚型) |
11 |
垃圾清运 |
车 |
1 |
二、项目实施具体要求
1、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实施期间不能影响展馆正常开馆,须妥善组织按区域同步施工。本次改造只能利用展馆的非工作时间施工,如遇展馆有临时参观团队或特殊接待,应配合停工清理现场,不影响展馆接待工作。
2、服务时间应在签订合同后的7个日历日之内。
3、报价响应方须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该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现场踏勘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8950105061。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限为 12 个月,质保期从合同结束之日起算。本次采购的商品应按照报价清单中注明品牌及保修期执行,同时不低于原厂家标准及其售后服务条款。
2、在质保期内,由于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损坏,或采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其费用。
3、对展馆相关设施须按照报价清单要求定时进行巡检。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以挂网询价期间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总价格为合同成交价,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价。
签订合同后,待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施工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后,待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待项目完成后,采购方将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该项目决算价,以审核后金额作为最终项目总金额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章 报价清单
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厦门规划展览馆二楼顶棚圆形照明灯改造
报价日期: 报价有效期: 天
(以下报价均为含税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 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售后服务承诺:
其他优惠条款:
承诺:我司完全响应并符合采购人询价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关于信用记录(请在以下相应选项前打√):
□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厦门》网站可以查到我司的信用记录。
□由于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厦门》网站不能查询到我司信用记录,我司承诺,在近三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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