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09-01-2025-034
- 发布日期:2025-06-20
各受邀供应商:
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编制资源规划领域前沿政策分析研究(2025-2026年),以推动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6月25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密封的盖章报价文件递送我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聚焦党中央和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在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改革需求,系统开展政策动态跟踪、城市经验对标及创新路径研究,并结合我市“两高两化”城市建设目标,形成兼具创新性与前瞻性的研究成果——《智库要情》和《智库专报》。其中,《智库要情》主要聚焦中央及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同时关注北京、上海、杭州、成都、福州等22个重点城市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理、低效用地再开发、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生态保护修复、科技与信息化等各个方面的相关工作动态和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智库专报》主要针对宏观经济、资源资产制度改革、自然资源治理、产业发展趋势等领域的突发性事件进行分析解读、分析,并提出建议;同时针对全国和本地房地产市场进行季度成交分析,并提出政策优化建议;定期梳理和提炼我市资源规划工作实践经验,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案例。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智库要情》于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提交4期成果,12个月内共提交16期成果。《智库专报》不定时编制,于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至少提交9期成果。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和要求
1.报价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土地利用、土地出让、空间规划等相关的经营业绩、经验的有效证明文件。
2.报价供应商主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3.报价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办公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报价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报价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若发现报价供应商做出虚假书面声明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9.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88万元(含增值税),超出限价的报价无效。
10.本项目成果需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方可视为项目合格完成。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1.含增值税总价的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同等报价的情况下,采购人针对每个项目依照公司以往案例、公司的技术人员水平、服务评价等情况确定成交排名,优先选择排名靠前的报价人。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给予确认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应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期限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递交的文件
本项目所需的报价材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具体内容如下:
1.报价单(样式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责令停业的书面声明
4.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办公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相关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8.项目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交记录
附件:报价单
联系人:李静静(702办公室);联系方式:0592-2855231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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