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7-03-2024-002
    • 发布日期:2024-10-31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灌口镇悦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闲置土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31 18:46

      我分局已向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认定集美区“灌口镇悦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集美新城亭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宗地坐落:灌口镇松林路与鱼孚路交界处;

      宗地面积:2900平方米;

      闲置原因:非土地使用权人原因造成的闲置。

      特此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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