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7-03-2022-003
- 发布日期:2022-03-01
我局已于2022年2月15日向厦门市东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认定“东溪新村三期项目”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
土地使用权人:厦门市东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东溪新村三期;宗地坐落于同安区东溪新村一期工程西侧、同新路东侧;宗地面积9115平方米;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定,该项目应于2012年6月28日前动工建设,目前项目尚未动工,项目用地已构成闲置;闲置原因:该项目地块及北侧市政道路建设需征收同安区总工会工人文化宫综合楼用地,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需提请省和全国总工会研究,导致报批程序耗时较长是该项目无法按时开发建设的主要原因,该原因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的情形。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同安区祥平西路1号510
联系电话:0592-7579060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同安分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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