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6-06-11-2026-001
    • 发布日期:2026-01-26
    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厦门金海帆演艺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26 16:4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厦门金海帆演艺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000738045467A; 厦门金海帆演艺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047745
    违法事实: 演艺学院与金海帆公司以金海帆公司名义通过与购房者签订“项目入股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书)”的方式将演艺学院翔安校区划拨用地上所建房屋销售,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机关: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处罚类别: 其他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资规翔撤罚决〔2026〕1号
    处罚内容: 撤销已作出并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厦资规翔罚字〔2024〕1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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