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06-11-2025-001
- 发布日期:2025-02-05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5-02-07 17:4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乡林(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6MA8TLEKM8F |
违法事实: | 乡林公司自2021年8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茂林社区学校路333号附近土地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属于非法占地。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4〕1号)第九条、《厦门市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厦资源规划〔2022〕195号)、《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1号) |
处罚机关: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用土地 |
处罚类别: | 责令恢复退还土地、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资规翔罚字〔2025〕1号 |
处罚内容: | 1.责令乡林(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退还4677.072平方米非法占用的土地。 2.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50元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233853.6元。 |
处罚金额: | 23.38536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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