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06-11-2024-004
    • 发布日期:2024-04-19
    对厦门泰华工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4-19 18:3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厦门泰华工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7378879535
    违法事实: 厦门泰华工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主办的网站和印制的宣传册上,登载了同1幅应送审而未送审且不符合我们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二条、《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和《厦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14、120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违法行为类型: 厦门泰华工贸有限公司非法登载应送审而未送审地图案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资源规划湖执罚决字〔2024〕1号
    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处罚金额: 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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