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6-06-11-2021-023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07 |
文 号 | 厦资源规划林罚决字〔2021〕7号 | ||
标 题: | 对林立清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林立清 |
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 | 35082219******4119 |
违法事实: | 于2012年3月12日、2015年3月14日和2018年12月23日共三次在淘宝网上总计花370元购买了6根野生动物角。2020年11月26日,主动上交了其从网上分三次购买的6根野生动物角。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引发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通知》 |
处罚机关: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行为 |
处罚类别: | 没收涉案动物并处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资源规划林罚决字〔2021〕7号 |
处罚内容: | 没收案涉野生动物制品,即黄羊角两件。同时处以案涉野生动物制品价值二倍的罚款,即合计人民币10000元。 |
处罚金额: | 1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7 |
附件下载: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使用帮助
版权所有 (C)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邮编:361012
主办: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92- 2855390(值班) 0592- 2855393(值班传真) 0592-2046609(文电传真) 0592-2988318(信访室)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2号闽ICP备2020016967号建议分辨率1024*768,IE6.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