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6-06-06-2019-002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21 |
文 号 | 厦资源规划罚决字【2019】1号 | ||
标 题: | 对福满集团非法占地的行政处罚(厦资源规划罚决字【2019】1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厦门福满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260151753G |
违法事实: | 2006年至2014年间,当事人先后与徐正英等人签订589份《东坪花园销售合同》,将涉及A1、A2地块的部分房屋共计597套(单元)进行销售,销售面积47104.65平方米(实测面积44227.59平方米)。实际收取售房款人民币301,046,402.00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福建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定。 |
处罚机关: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资源规划罚决字【2019】1号 |
处罚内容: | "1、对其A1地块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51,625,654.23元,并按非法所得的百分之四十处罚款29,595,995.86 元。 2、对涉及A2地块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按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三十处罚款19,032,619.00元。 以上合计没收违法所得51,625,654.23元,并处以罚款48,628,614.86元" |
处罚金额: | 4862.861486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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