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21-01-2011-001
    • 发布日期:2011-02-11
    厦门市规划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2-11 11:33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累计部分为2002年以来的政府公开信息。本年报在厦门市规划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传真:2046609,电子邮箱:xmgh@public.xm.fj.cn,或在我局网站留言。
    一、 概述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10〕127号)的要求,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规划信息公示工作。在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情况下,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主持召开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并多次听取政府信息公开汇报。下发了《厦门市规划局下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项目的通知》(厦规〔2010〕47号)及《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实施规划信息公示的通知》(厦规〔2010〕111号),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与规划信息公示分别明确各处室及分局所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与规划信息公示项目,规范发布内容、深度及时限等,使主动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发布。
    (二)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创新政府信息发布形式,在门户网站设立《规划指引》栏,2010年已经发布《关于建筑第五立面的设计指引》等六项规划指引,作为本机关与规划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项目中设计与审核的共同依据。将民众关注度较高的本年度房地产规划许可信息集合在一张地图进行发布,为民众提供快速检索的渠道。充分发挥网站与民众便捷沟通,通过规划论坛、信访专栏的形式,快速回复来自网络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留言,有效减少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量。在以网站发布为主的前提下,利用媒体、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同时在我局办公场所新设置二块大屏幕显示屏,以增加政府信息获取的渠道。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相关座谈会,同时组织市局及各分局从事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针对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指导,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好服务。此外,运用科技提高工作效率,在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书格式的同时,通过在专用管理程序上开发政府信息公开文书制作模块,使之达到一次性著录相关信息后可以分别输出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所需要的各式文书,减少申请人等候的时间,提高服务效能与服务质量。
    (四)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公开信息,本机关2010年初即按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检查与更新,对于本年度中有发生变化信息的也按规定及时做了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4条,其中网站发布4770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14条,网站政府信息专栏点击量86305人次,可获取的政府信息数为3787条,网上咨询人数434人次,现场接待人数56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涉及城市规划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结果,规划成果,规划项目公示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规划展览馆、办公场所中对外显示屏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0件,均为当面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及规范性文件等。
    (二)受理的100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已全部答复,其中99件为“同意公开”,1件为“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申请人申请复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规定登报声明原证作废时,出现异议,异议人持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本机关验证,声明涉及商业纠纷。为此,本机关在协调后决定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本机关对于能提供A4幅面的政府信息不收费,A3(含A3)以上政府信息复制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机构人员。由于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人员编制没有明确要求,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全为兼职,而依申请公开的案件数量多,工作任务繁重。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由于《条例》规定的只是基本原则,对于申请人的需求是否符合《条例》规定在受理时还存在很多不好把握之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2、充分利用档案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按规定及时移交规划许可档案,减少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的工作量,解决人手少、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多的问题。
    3、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机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据《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中以信函方式依申请公开信息二条,办理结果为以申请人当面的方式进行答复。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784
    23797
    其中:1、网站公开
    4770
    2297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02
    24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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