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办理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查阅需要提交哪些申请资料?
回复:申请人或经办人应提交填写完毕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1份)或“借阅档案申请表”(1份),并按以下不同类别提交材料:
(一)国家安全、司法、执法机关,纪检监察、税务稽查、审计部门、城市建设部门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原件。
(二)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原件;因特殊公务,需查询单位职工档案信息资料的,需提供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三)企业单位
1、土地房屋征收单位:需提供区及以上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原件、出示征收公告(属征收期限内的可出示复印件、属征收期限外的应出示原件)或土地征用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征收公告、土地征用文件未记载需查询的档案信息资料清单的,还应提供经区及以上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盖章确认的查询清单原件(1份)。
2、评估机构、拍卖行: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原件、出示委托证明并提供复印件(1份)。
3、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以上三种类型以外的企业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因特殊公务,需查询单位职工档案信息资料的,需提供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四)公证机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原件、出示公证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五)仲裁机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经办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原件、出示仲裁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六)律师:
1.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律师证原件、提供委托证明原件(权利人为委托人)(1份)、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诉讼、仲裁案件代理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出示律师证原件、出示委托证明并提供复印件(1份)、出示审判机关或仲裁机构受理案件通知书(判决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收费凭据)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七)个人
1、权利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2、继承人、受赠人:需出示继承或赠与公证书并提供复印件(1份)、出示身份证原件。
3、诉讼、仲裁案件当事人:需出示审判机关或仲裁机构受理案件通知书(判决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收费凭据)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出示身份证原件。
4、查阅郊区户地原图:需提供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查档证明原件(1份),出示身份证原件。
5、委托代理:委托他人办理查询的,除出示并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手写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书经过公证处公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认证的,应出示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