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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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证照电子化的通知
日期:2021-06-30 17:34  [字体显示:]

各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根据《2021年厦门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实施方案》(厦建改办〔2021〕2号)改革要求,自2021年6月25日起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全程电子化,现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办理流程

  1.通过省厅用途管制系统生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下载后加盖“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

  2.通过一体化系统生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加盖“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原两联单附件调整为单面附件,不再加盖骑缝章。

  上述办理完成后,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上传至厦门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简称“建管系统”)。

  二、证照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加盖“审批专用章”(圆章)后,通过建管系统将相关电子证照上传至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不再出具硬壳证照。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时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窗口人员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审批结果及电子证照上传地址,建设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下载电子证照并自行打印。自主打印的证照与我局原核发的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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