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024G02-G-海沧区05-08新阳东片区海新路与海沧疏港通道交叉口东南侧 交易信息
交易进度安排信息
发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3
截止时间  2024-05-27
提交竞买申请 起始时间  2024-04-24
截止时间  2024-05-21
挂牌受理报价 起始时间  2024-05-14
截止时间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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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24G02-G出让文件.zip
地块位置示意
地块相关信息
  • 土地坐落:海沧区05-08新阳东片区海新路与海沧疏港通道交叉口东南侧
  • 土地用途:工业
  • 土地面积(㎡):53690.713
  • 截止日期:2024-05-27
  • 最新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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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信息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H2024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H2024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4第019号)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24〕87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公告号

宗地号

市区级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基于CGCS2000坐标)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叫价(万元)

挂牌阶段

加价

最低幅度

(万元)

拍卖阶段

加价

最低幅度(万元)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土地市场2024第019号

H2024G02-G

区级

海沧区05-08新阳东片区海新路与海沧疏港通道交叉口东南侧

53690.713

0601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50年

69800~161070

1.3~3.0

0.4

10%~20%

608

3040

10

10

二、竞买资格要求

本项目主要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符合本项目产业准入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产业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

本项目产业准入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固体废物治理的企业;

2.竞买申请人应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该产业相关的发明专利,且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应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4年4月24日 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

(三)建议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向产业准入审查方提交产业准入审查材料,并在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在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报名申请材料,以便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如竞买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产业准入审查,以及报名申请材料上传,导致管理员无法按时审核竞买材料并发放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挂牌(受理报价)交易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至2024年5月27日 9:00;

(五)出让地块挂牌成交日:2024年5月27日。

(六)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咨询电话:竞买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0592-5107708、0592-5107718;省厅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0591-87665786。

(三)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s://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SysQuery/TradeResultListView

(四)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址http://zygh.xm.gov.cn/tz/。

六、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竞得人应在2024年6月13日前按时付清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