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登记理念,围绕“强素质、解难题、树形象”工作目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到服务民生,做好要素保障,多举措破解公有住房办证难题。
主动作为,部门联动解群众所难
“现在政府出台了可以房改的政策,我们住了半辈子的房子,总算可以申请办理属于自己的权证啦。没有想到会遇到这么多的困难,如果没有你们单位的协助,我还不知道能不能看到这本权证,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各个部门的高效服务”林阿姨拿到属于自己的权证后,专门到后台办公室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后海墘巷55号系直管公房,1958年政府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交由国家经租,由房地产管理处接管,机制改革职能划转等原因,先后由房地产管理局、城建局、房管所等多部门负责管理过该标的物。为了便于出租人使用,2001年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厦禾房屋管理所对后海墘巷55号房屋进行翻改建,同年竣工使用至今。分中心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核对梳理出各个时节的相关政策,对案件审核意见提出初步意见。对于因历次的机构改革所涉及的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等税费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税务部门出具《房地产权属转移税收征免预受理预认定意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主动协调,主动作为,按照“部门联动、群众不动”的原则,主动将历次机构改革的情况与税务部门进行共享,并出具《权属登记审核意见函》。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中心依据完成登记程序,该标的物按照规定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房改后,分中心启动“绿色通道”完成登记,让业主拿到了盼望已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化信访难题
“我们都住了那么多年啦,市政府出台了房改文件规定,我们也符合条件,为啥不动产登记部门就是不给我们办证,导致我们的房子不能房改。”12345市长热线和市信访中心将转办的信访案件转到相应的属地分中心。
“民生事关重大,我们把自己职责内的事情办好,不能因为我们履职不到位,让群众寒了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思明分中心立即召开“不动产登记难”小组成员会议,对信访人所说的位于岭兜二里的房产无法进行登记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
经查,信访人所说的标的物为安置房,2006年因厦门帆布厂地块收储,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与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厦门帆布厂土地处置补充协议书》,约定由顺承公司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共证,土地移交后,市土总提供安置房给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访人所述的标的物需要先将权属登记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然后再由该公司依相关规定批准房改。而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时,信访人所述的标的物因门牌号码错误,导致其房屋不在安置房“房源清单”内。“不等不靠,不推责任”,查清原因后,思明分中心将问题原因答复信人,主动联系企业经办人员提出问题的化解路径。
提高认识,总结经验保民生落地
“今年以来,已完成了1900套房产的登记,同时,也有200余套由我们局管理的直管公房按照规定完成了房改手续并领取了权属证书,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分中心所有同志的辛苦付出,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住房建设局负责直管公房办证的工作人员由衷地说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涉及民生的直管公房办证工作落到实处。中心组织对文件学习理解,在总结“小主件”经验的基础上,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对涉及直管公房办证难题的梳理,提出化解路径。
不动产登记事关企业和群众的切实利益、涉及民生福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巩固现有做法,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转变作风,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并针对已化解问题举一反三,对标对表,防止新问题演化成历史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李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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