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配合区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历史风貌建筑年度修缮保护计划。二是会同各镇街、区文旅局开展全区历史文化遗产建筑物摸底、认定、落图工作,分类核实并提出保护要求。三是分批次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方案审批工作。今后三年将重点配合区政府、各镇街完成40处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工作。(集美分局 庄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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