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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正式公布
日期:2026-04-02 16:31  [字体显示:]

  按照《厦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开启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与保护工作。3月31日,厦门市第十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经市政府批准公布,本次共计5处建筑纳入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均位于同安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内。

  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扎实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成效显著。截至2026年4月,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现已正式认定公布十批共522处历史建筑。下一步,我局将以全市历史文化遗存普查摸底为基础,结合我市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成果,坚持“应保尽保、应留尽留”,持续推进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工作,不断构建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设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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