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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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
日期:2024-03-25 16:09  [字体显示:]
  为贯彻落实“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要求,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资源要素保障,近日,市资源规划局出台《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细化审查内容、简化申报材料。
  《通知》明确对于建设项目在预审阶段涉及规划土地用途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形的,明确无需提供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省级政府出具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认定意见等材料;对于建设项目原已通过用地预审,但在用地报批阶段申请用地的总面积及范围与原预审不一致的,不再重新申请预审;属于单独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按规定编制节约集约用地分析专章,无需再单独提供踏勘论证、节地评价等相关技术报告材料。
  (管制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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